消费者权益保护/投诉处理

(一)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

消费者权益保护/投诉处理渠道(全险种)点击本链接打开

(二) 保险消费投诉流程

投诉受理:通过上述保险消费投诉渠道,请您提供以下信息资料

(1) 您的基本信息

如果您代表自然人客户投诉,请协助提供:姓名、有效证件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。保险消费投诉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,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有困难的,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提出。如果您是受他人委托进行投诉,还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,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、权限和期限,并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亲笔签名;

如果您代表企业法人客户投诉,请协助提供: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营业地址、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

(2) 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

如果您投诉我公司员工: 请协助提供您的投诉诉求,您所了解的被投诉员工的相关情况,包括其所属分支机构和部门,以及等;

如果您投诉公司业务办理情况:请协助提供您的投诉诉求,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;

正式立案

我公司保险消费投诉专岗人员收到完整的投诉材料后,将告知您正式受理完成。如不属于本公司保险消费投诉范围的事务,保险消费投诉专岗人员将告诉您不予受理,并说明理由。

调查核实投诉事宜并完成处理决定

我公司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,根据相关规定协商并完成处理决定。一般情况下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回复您投诉处理结果,如情况特别复杂的,将在一个月内回复您投诉处理结果。

(三)2020年度公司投诉信息披露

2023年公司共收到来于国家⾦融监督管理机构转办的各类投诉共26件。按投诉内容涉及的险种划分为:意外伤害保险17件,责任险9件;按投诉涉及地区划分为:上海16件,北京3件,⼴东1件,福建3件,江苏1件,浙江2件。所有投诉案件中,保险责任认定所引发的投诉占⽐较⾼。我司将通过加⼤宣讲⼒度,调整投保须知格式,升级产品保障范围等措施避免类似的投诉发,切实提升保险保障能⼒和保险消费者的满意度。